我是应届毕业生,今年考了浙江省公务员和邮政系统,公务员笔试合格的同时邮政决定录用我,我本着为自己留后路的想法在资格复审之后把我的就业协议上交给邮政。现阶段,我的公务员面试已经通过了,邮政还没有把我的就业协议寄回学校,我为了以防变故我仍然想保留住跟邮局的协议。但是如果最后公务员会录取我,我就选择公务员,可是公务员是不是也要跟我签就业协议的呀,那到时候,我到哪里去找另一份就业协议跟公务员单位签呢?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不需要,公务员录用时签订的是劳动合同。
三方就业协议书不同于劳动合同。首先,三方就业协议书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
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三方就业协议书制定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定,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
而劳动合同是受《劳动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护,有些用人单位如许多外企在确定录用时(注:在到用人单位报到前),就同时要求和毕业生签订一份类似劳动合同的协议。而更多的用人单位则要求先签“就业意向书”,毕业生报到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其次,就业协议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关联但彼此独立;而劳动合同是双方合同,它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的权利、义务构成。
第三,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仍然是学生身份,但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是劳动者身份。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效力应当丧失。若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附件内容矛盾,则以劳动合同为准。
意义作用
三方协议一旦签署,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因此,应届毕业生要特别注意签约事项。大学生签三方协议前,须认真查看用人单位的隶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
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要签署他们的意见方能有效。应届毕业生还要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