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特尔用经验法和比较法,研究世界各地区各种地理现象的因果关系。在他的《地理学──地理对人类素质和历史的关系》(1822~1859,第2版)一书中,探讨了自然现象与人文现象的相互关系,把自然作为人文的基本原因,强调自然界对人类历史的影响。在他去世后,人地关系理论在各国有不同的发展。
德国地理学家F.拉采尔在 1882年和 1891年出版的《人类地理学》一书中,论述了人类作为环境的产物,其活动、发展和分布受到环境的严格限制。以后他的学生美国地理学者E.C.森普尔和E.亨廷顿等人更加强调地理环境对人类文明的决定性作用,他们的观点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形成系统的环境决定论。
几乎与此同时,法国的地理学家P.维达尔-白兰士不同意环境决定论的观点,提出另一派人地关系论的观点,后人称之为可能论或或然论。他认为地理学的特殊任务是阐述自然条件与人文条件在空间上的相互关系。自然环境提供一定范围的可能性,而人类在创造居住地时,按照自己的需要、愿望和能力来利用这种可能性。他的这一观点在其学生J.白吕纳1910年发表的《人地学原理》(曾译《人文地理学》)一书中得到进一步发挥,白吕纳认为自然是固定的,人文是无定的,两者之间的关系常随时代而变化。维达尔-白兰士和白吕纳等人的观点对法国地理学影响很深,从而形成法国学派。
英国利物浦大学的P.M.罗士培教授受法国学派的影响,1930年创用了“调节”一词,创立“适应论”。他认为调节包含两重含义,即自然环境对人类活动的限制,以及人类社会对环境的利用和利用的可能性。罗士培认为人文地理学研究人-地之间双向的相互关系,主要探讨人类社会活动对环境的适应能力。
美国地理学家H. H.巴罗斯1923年发表“人类生态学”一文,则提出生态调节论。他主张人文地理学是研究人类的生态的观点,在人地关系中人是中心论题,其他现象只是当它们涉及人及其对它们的反应时,才有必要说明。他还认为历史学研究人类在时间上的关系,地理学则侧重于分析人类在空间上的关系。 德国学者O.施吕特尔提出文化景观的概念,认为探讨原始景观转变为文化景观的过程是地理学的主要任务。以后美国地理学家C.O.索尔又提出,人类按其文化的标准,对天然环境的自然现象和生物现象施加影响,将它们改变为文化景观。与此同时,另一美国学者D.S.惠特尔西提出“相继占用”学说,认为地理学不应研究人类对环境的适应,而是研究人类社会在一地占用的历史过程。他们都强调文化在人与地理环境的关系中的作用,形成有关人地关系的文化景观论,实际上也是一种“文化决定论”。它强调一个地区居民在其态度、目标或技术上如有任何重大改变,则需要重新估价自然资源基础对于他们的意义。
在人文地理学发展过程中起过一定作用的还有地理学上的“二元论”。同洪堡主张地理学应在复杂性中理解统一性一样,李特尔认为统一性正是地理学的特点。但是,德国的O.佩舍尔等人却反对李特尔的人文方向,认为地理学只能是对地球表面形态的研究,人类活动则不在其研究范畴之内。从而产生了地理学的二元论。佩舍尔主张的二元论在西欧实际支持者人数并不多。
苏联地理学界从20世纪30年代起,批判了人文地理学,突出发展经济地理学,实际上以经济地理学代替了人文地理学。同时,苏联把自然地理学和经济地理学当做互不相关的两门科学,理由是统治物质世界的规律和统治人类经济活动的规律是完全不同的,认为这两门学科无论在逻辑上还是在实际上都不能合成为一门学科,经济地理学是纯粹的经济学科,应当彻底摒弃地理观点。
直到1960年,..阿努钦' class=link>..阿努钦批判了30年代以来苏联地理学界分裂自然地理和经济地理的二元论,主张区域研究应谋求自然地理和经济地理之间的联系和平衡,得到许多学者如..绍什金和..马尔科夫等人的热烈支持,开始在苏联逐步强调地理学的统一性(见苏联地理学史)。 随着人文地理学的理论发展,研究内容和范围也不断扩大,同自然地理学一样开始分化,陆续出现了一些分支学科,并形成人文地理学的学科体系。人种地理学、人口地理学、聚落地理学、文化地理学、政治地理学、商业地理学、经济地理学、工业地理学、农业地理学、交通运输地理学等,都是在此阶段形成并发展的。
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欧洲各大学地理课有许多是由历史学者讲授的,许多学者强调地理学研究,特别是人文地理学的研究与历史学关系十分密切,而且历史地理学的研究也长期囿于历史人文地理的内容。因此,历史地理学曾是人文地理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英国的学者H.C.达比等自20世纪30年代以后,开始研究历史自然地理,使历史地理学不仅研究历史时期人文地理现象的变化,也研究历史时期自然地理现象的变迁,从而成为地理学的一门独立分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