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区别新旧旅游合同

如题所述

新旧旅游合同有以下区别:
一、关于禁止零团费、负团费的规定
二、关于旅游合同的规定
新条例规定旅行社必须与旅游者订立书面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以及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等事项。
三、关于加点、购物的特别规定

原条例第22条规定:旅行中增加服务项目需要加收费用的,应当事先征得旅游者的同意。
四、在改变行程方面的规定
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非因不可抗力不得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如此规定,就限制了擅自加点和安排购物的机会。
五、旅行社、导游及领队在加点、购物方面的法律责任

新条例针对不同的加点和购物情况,对旅行社、导游、领队分别规定了不同的法律责任,

参考资料:http://wangyonghu190826.blog.163.com/blog/static/16801870200941801248522/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无其他回答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