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
对于年满18周岁的公民,婚前性行为不属于犯法,若对方是未成年的公民,那么婚前性行为不排除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在司法解释中,凡与未满14周岁的女子发生性关系,不论该女子是否自愿,都属于强奸罪。也就是说中国的刑法“幼女”概念指不满14周岁的女性。
婚前性行为是指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发生的性交行为。其特点是双方自愿进行,不存在暴力逼迫;没有法律保证,不存在夫妻之间应有的义务和责任;容易产生一些纠纷和严重后果。在中国,没有任何法律禁止婚前性行为。但是婚前性行为是被道德保守主义者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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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行为过度危害:
多次性生活,是指在一天内或一个晚上有两次或两次以上的性生活。多次性生活对健康是不利的。
1、对男女双方而言,都会造成体力上的较大消耗。久之,必然造成体质及精神状态、思维能力、记忆力、分析能力的下降。
2、由于性冲动的连续与多次发生,无论男女都会加重性控制神经中枢与性器官的负担,经常性的劳累反而会引起性功能衰竭,造成性功能的“未老先衰”。
3、男子经常多次性生活,会延长射精时间。因为第二次性生活出现射精的时间肯定比第一次长。这就埋下了诱发阳痿、不射精、射精延迟、性生活无快感的隐患。
4、男子性生活后有一个不应期,即性生活结束后有一段时间对性刺激不再发生反应。多次性生活就会延长其不应期,也就容易引起性功能衰退。
5、男子经常多次性生活,由于性器官反复与持久性地充血,会诱发前列腺炎、精囊炎等疾患,造成会阴部不适、腰酸背痛,还会出现血精。女子经常多次性生活,性器官始终处于充血状态,会诱发盆腔充血、下身沉重感等不适。
6、不论男女,多次性生活时,性满足程度肯定比前一次差,于是容易造成心理上的影响,认为自己性能力有问题,最终可能导致心因性的性功能障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婚前性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