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去年大学毕业的,我们学校是要与就业单位签“就业协议”后才给办报到证的,但当时我毕业时并没有找到工作,所以我的户口和档案就迁回到原籍了。后来由于许多原因,我没能及时回老家落户口,也没有再找工作,而是去亲戚的公司帮忙,所以就没签就业协议也没有去学校领报到证。现在有时间了,所以想把户口落上,结果发现“户口迁移证”过期了,原籍所在的公安局说必须补办户口迁移证,而且必须有“报到证”才能给落。于是我给原学校保卫处打电话,结果学校的态度极其之恶劣,让我问学校所在当地公安局。
各位兄弟姐妹妹们,我有下面几个问题想问一下
1 我是不是一定要回到学校那边的公安局去办"户口迁移证"啊?
2 如果我在原籍这边公安局有认识的人,能够在没有报到证的情况下把户口落下,是不是就不用再办报到证了?
3 如果没有报到证,那今后正式工作了会否很麻烦?
4 如果一定要办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具体的程序是怎样的?
拜托大家帮我解答一下问题吧~小女子不胜感激啊
感谢楼下的回答,但我的问题是,户口迁移证现在在我自己的手里,只是它已经过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