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住房,就是两人一人一半,
一方死亡,需要办理继承一半产权。
需要在无遗嘱前提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三方平分继承这一半。
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选取一位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协议,得到公证书,再到房管,办理继承过户。
继承费用,评估费千分之六,一半住房评估价的百分之二为公证费,还有过户手续费几百元。
继承后卖掉,
需要缴纳契税依据面积九十平以下百分之一,买家二套买人契税就是百分之三。
印花税万分之五。
满五年持有的住房免除营业税,还有缴纳手续费几百元。
以及继承部分价格,减去办理继承时候花费,这个差额百分之二十的个人所得税。
追问我家在上海,是老公房,没有以前的房产价格,听说可以用总价的1% 的个人所得税来征收,那继承的房产是否也能这样计算呢?
追答不是,继承得到住房,卖掉,需要缴纳目前继承部分住房评估总价,减去办理继承时花费,这个价格百分之二十的个税。
你说的百分之一个税,是没有满五年或者非单独住房卖掉,所要缴纳的个税。是两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