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15工作日,短信提示也可通过咨询电话(临时):85128003查询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6月起正式实施。非深圳户籍人员请留意办理居住证,享受到多项深圳公共服务。2015年6月1日起,深圳市民可登陆“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或者到辖区受理点办理居住登记、居住证业务。
深圳居住证办理网站:
https://www.szjzz.gov.cn/index选择办理事项:居住证
第一步:填写账号、密码、姓名、民族、出生日期等信息。
第二步:需输入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现居住地址、密保问题等。
注:填写第二步信息一定要先填好所有信息,最后再填发送验证码!
第三步,注册成功后,即可回到首页登陆居住证账户了。
温馨提示:除以上两种申请方式和查询外,你也可通过咨询电话(临时):85128003,了解、查询和办理有关业务。
根据2015年6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中第十九条规定:
非深户籍人员申领居住证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
(二)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和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的非深户籍人员,依照本条例规定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的,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条例》同时规定,对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和正在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的非深户籍人员,只要在深圳办理居住登记的,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居住证实行每年签注制度,逾期不签注则使用功能中止。
《条例》实施后,深圳居住证持有者将享有多项权益,持证者可以在深圳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和检验手续;可以申办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还能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请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基本服务、免费婚前健康检查、基本殡葬服务补贴;还可以申请开具居住证明及与身份相关的证明;此外还有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权益。
另外,持证人符合规定的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社会保险参保年限等条件的,除享有上述权益外,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享受公共文化、就业扶持、基本公共教育、社会救助、住房保障等方面相应的权益。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社会保险参保年限等入户条件的,可以申请转为深圳市户籍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