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婚前欠钱还不了,父母要代替还吗?

听说一个针对老赖的新法律规定,子女没有结婚前欠的钱如果还不起,父母要替子女还钱?

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中并不存在“子债父还”的强制规定。根据《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如果子女是在成年以后对外欠债,则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父母与成年子女均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并不因为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各自对自己民事行为的后果负独立的责任。对于子女对外的欠债,父母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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