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在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的一个工地上班,工作中脚受伤(第二个脚指的第一个关节被切掉了),我打电话问过律师可能是十级伤残,如果按一个月三千块钱的工资标准来赔偿的话可能要赔四万块钱左右,现在我们想私了,只要求老板赔偿二万五千块钱另外加上住院期间还有以前的工资,但是老板却说先赔一万五,还有一万等这个工地完工了接了下个工程之后再给,工资按劳动法基本工资算750一个月。我们现在也不知道要不要答应,如果是公了的话我们是不是要做工伤鉴定,需要什么证件之类的,到底该怎么做,大家帮帮忙,谢谢了,还有这个工地的总工司在武汉叫中铁大桥局,中山那边是由私人承包的一个工程,而且我们也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工资是几个人合伙计件的形式来算了,请问像这种情况到底能赔多少钱,最大的问题就是我们跟老板之间没有签任何劳动合同,我们现在真的不知道下一步该做什么,哪个好心的帮我解决一下。很急,
我哥现在拿了工伤认定申请书,但劳动局说还要老板签字,老 板现在不签还不承认我哥是他的员工还说是意外受伤他不管(我哥在工地才做了一个月左右就出事了,老板也没与任何员工签合同,也没有厂证,考勤之类的)工资实在是没有什么标准,现在我哥才24岁又没有成家就成残废了,真的不知道以后的路到底该怎么走下去。大家帮帮忙,下一步到底该怎么做,说详细点。我对这些实在是一窍不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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