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中卖方如何规避风险?

本人于2009年7月初在中介公司的引荐下拟将房屋出售,买房人当时称是为亲弟弟买房,因为弟弟在外地,且着急,所以当天即交付一万元定金,并与中介一同与我签订了所谓的购房合同,三方各执一份。因为发现合同中居然没有约定房产过户的时间,仅要求甲方也就是我协助他们办理一个所谓的公证手续,其中也没有提到公证什么内容,后经我多方面了解,买房人根本就是编造事实,他就是中介公司老板的丈夫。请问这个合同是不是无效的?我怎样能避免交易中的风险?我因此不卖房的话要不要承担违约责任?谢谢,急!

1、通过房屋中介公司交易。卖方将房权证交给中介公司,由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陪伴双方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发下的新证仍由中介公司掌管,再由中介公司陪同买方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由于房权证一直由中介公司保管,到不了买方手中,能够有效地避免因买方违约而给卖方带来的风险。
2、贷款应当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划入卖方开立的账户,而不经买方之手。

3、签订一份完备的《房屋买卖合同》是非常有必要的,尤其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一旦买方违约,能够有效地通过法律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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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7-24
根据你这个情况,合同有效与否关键是看中介公司老板隐瞒买房人的身份有没有损害到你的合法权益。只要价款合适,为什么要主张无效?还是你现在又不想出售该房屋了?
总之,你不能以此为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7-29
http://fang.koubei.com/info/hetong/ht6.html 里面有《正式房屋买卖合同》 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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