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买卖需要什么手续?

如题所述

需要的手续:
一、
购房人及配偶,产权共有人及配偶均需持以下证件:
1、身份证明(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2、婚姻证明(未婚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等)。
3、户口证明(户口本、集体户口页、户籍证明等)。
4、工作证明(工作收入证明、银行流水明细,贷款需要)。
5、购房合同。
二、售房人及配偶,产权共有人除上述资料外(工作证明除外),还需增加
1、《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购房契税发票、完契证明、不动产发票等。
个人拆迁安置房转移过户程序
1、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住满5年。办理房产证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
流程如下:先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核心可买到),在合同里面都写明你们双方的约定,比如怎么付款,分几次付款,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
2、申办材料: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测量分户平面图。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购买拆迁安置房,其办理手续与普通商品房是一样的,但最重要的是拆迁安置房,很难有土地证,一般拆迁安置房是划拨土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划拨土地房屋是不能买卖的,但也可以向国家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进行出售,但必须要符合当地拆迁安置房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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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5-26

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如果合同有效,法院会支持。但是,如果房屋未满5年,不具备流通条件,购房人要求法院判决房屋过户到他名下的,法院不予支持。此时可以向法院申请查封、冻结该房产,并就房屋使用权作出判决,购房人可以先占有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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