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法律援助打官司主要是可以减免律师费用。但是,法律援助一般只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对象进行,不是所有公民都可以申请的,如拿最低工资的人,申请劳动仲裁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哪些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申请事项属于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需经诉讼或仲裁程序解决的案件应当已经立案);
(2)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获得法律援助;
(3)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4)住所地在本市或持有本市暂住证。
2、申请法律援助应带哪些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暂住证;
(2)街道(乡镇)、劳动部门和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
(3)申请援助事项的基本情况以及有关的案情材料;
(4)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立案通知书;
(5)法律援助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代为申 请,并提交代理权。
3、申请人应向哪个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1)已立案的刑事、民事、行政等诉讼案件,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法律援助中心受理;
(2)不需经法院解决的非诉讼法律事务,由申请人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受理;
(3)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援助中心对同一案件均有管辖权的,由最先接受申请的援助中心管辖。
(1)请求国家赔偿的,向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向提供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3)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向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5)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向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6)在刑事案件中申请法律援助的,应当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申请由看守所在24小时内转交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所需提交的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由看守所通知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协助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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