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一个持有三级精神病证的人打成轻伤二级,现已经立案。此人正接受法医鉴定。我想问,第一,法医是鉴定

我被一个持有三级精神病证的人打成轻伤二级,现已经立案。此人正接受法医鉴定。我想问,第一,法医是鉴定他案发时发作没有?还是鉴定此人是否有精神病?第二,如果是第一种情况他怎么处罚?后者情况又怎么处罚?第三,监护人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补充,当天打我后,派出所给他做的笔录,他供认不讳。也就是说他承认打人了。那么精神病鉴定还有意义吗?意义何在?注:请懂的人回答,不明白的就别互相浪费时间。本人着急,在线等……

你好我总看法律方面的书籍:法医是鉴定他到底有没有精神病,如果没有他就回和正常人一样受到法律制裁的同时要给予你一定的赔尝。反过来说如果却实有精神病那么就是监护人的责任了!由监护人给予你赔偿费用,但是监护人是不会受到刑事责任的,因为监护人没有打你,只是他没有监护到位。你能明白吗!希望对你有帮助。追答

还要补充一点,就是要鉴定他的精神病到什么成都,精神病分好多种的,要鉴定他是否有自我判断力,如果有判断能力他是要按照情节是回受到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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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3-31
检查是否有精神病历史,只要是精神病不管发作不发作都是精神病。如果情节严重她最多会被关押到精神病院,可能关一辈子。如果严重监视人有刑事责任。追答

任何后果由他的监视人负责,放心。

追问

如果检查是否有精神病史,那就直接上精神病院查档案就完了呗

追答

警察戴回去先坐笔录,然后再带去查的,流程难免少不了

这事警察会依法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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