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的: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两者的区别:
(1)继承过户根据本法第2条的规定,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开始,并且需要其他第一序位法定继承人全部到场办理公证手续;
(2)在遗嘱继承人不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其父母、配偶、子女之一)的前提下,继承过户与赠与过户没有区别,都需要缴纳契税及其他税费(如:个人所得税等)。
3、房屋赠与过户的税费:
(1)需缴纳全额契税(评估价的3%)及印花税,受赠者5年内再次转让房产的,需交营业税;
(2)受赠者再转让房产,还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房产转让收入额-房产原值-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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