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持有人是否可以立遗嘱给非法定继承人?与赠与有什么分别,赠与要缴纳多少税?

如题所述

1、可以的: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两者的区别:
(1)继承过户根据本法第2条的规定,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开始,并且需要其他第一序位法定继承人全部到场办理公证手续;
(2)在遗嘱继承人不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其父母、配偶、子女之一)的前提下,继承过户与赠与过户没有区别,都需要缴纳契税及其他税费(如:个人所得税等)。
3、房屋赠与过户的税费:
(1)需缴纳全额契税(评估价的3%)及印花税,受赠者5年内再次转让房产的,需交营业税;
(2)受赠者再转让房产,还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房产转让收入额-房产原值-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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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4-18
1、立遗嘱人,所立遗嘱是对自己所有的财产的处分,不是对夫妻共同财产,不是对他人所有的财产的处分。
2、财产持有人,不是财产的所有人,对于财产的处分是无效的。
第2个回答  2016-10-06
一、可以立遗嘱给非法定继承人。
二、遗嘱是指受益者要等到财产持有人正常死亡后才能继承其指定的财产。而赠与却是在赠与者决定赠与后受益人就可以得到赠与的东西。
三、赠与的税收是以赠与物的价值的高低来定的。数额高,税收的百分比就低。反之,就低。(可查《税收法》。)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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