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分 。你和班主任说啊,应该是高考之前就统计完了,就是统计个人信息的时候,你没统计吗?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省招生委员会的决定,吉林省2010年高考考生照顾加分政策略有调整。在保持去年照顾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将原照顾8 分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二等奖获得者”调减为照顾5分。
下面是关于2009年吉林高考加分政策,供你参考: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加20分投档。
(1)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2)烈士子女。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加10分投档。
(1)获市州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3)在高考文化课考试中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加8分投档。
(1)按中办发[2000]28号文件和教育部教基[2001]1号文件精神,评选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的省级优秀学生;
(2)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3)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二等奖获得者。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加5分投档。
(1)经市州和省侨办证明的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省台联证明的台湾省籍考生;
(2)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评为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团省委表彰的优秀团干部;
(3)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获得者;
(4)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验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获得者。
(5)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6)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者(须出具原始成绩)。
(7)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二级以上称号,二级运动员需经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在报考当年组织测试认定合格)的考生;
(8) 在高考文化课考试不使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
5、以上各项照顾分数是考生的特征分,特征分不累加。如考生符合多项照顾条件,只能由考生本人确定其中一项。
6、报考体育类专业的“体育竞赛优胜者”不享受加5分照顾。
7、凡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照顾分数计入高考文化课考试录取总分,录取时按总分(含特征分)投档。
8、凡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必须交验相应的证件及其复印件,并将复印件装入考生高考材料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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