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想辞职,和领导说我找到新工作了,这个理由合适吗?

想问下,我如果想辞职的话,直接和领导说我找到新的工作了,合适吗?他们会短时间内放我走吗?比方和新公司约定是2周上岗,那现在的工作会放我走吗?

按照劳动法,你是要提前一个月知会你的老东家。如果你有足够的假期还没有用,比如15天,那你好好跟领导说,告诉他有另外一家公司给你提供了一个机会,你觉得更适合你的职业发展目标。如果你的老板人品不错,你平时跟老板处得还可以,再加上你讲得够诚恳,那基本上是没问题的。但如果你的老板本身很重视你,你突然辞职要造成招新人交接问题,即使你有15天假没有用,你老板也可以拒绝让你两周后就走,劳动法规定东家是可以根据情况拒绝员工用假,你老板可能要求用钱补你的没有用掉的年假,这样你就无法两周就脱身的。总之要好好跟老板沟通,表达这只是个人职业发展的考虑,不是因为你对他个人或者公司有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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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14
最好不要这么说,否则现在的公司会认为你对公司不满才离开。
找其它借口,比如家人 上班地点 个人原因 结/离婚 自主创业…………
因为新公司可能会向你以前的公司打听你的个人信息,万一有人说你坏话就不好了。
第2个回答  2017-11-08
跟老板静下心来聊聊天,毕竟大部分的老板是比较好说话,因为他们有一部分是从底层开始做起的,静下心来聊聊或单独聊聊,或许他会理解你的心情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6-06
提前一个月辞职,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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