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3年半被公司无故解雇可以得到多少赔偿金?

我是06年11月进的公司,到今年7月1日,公司食堂外包,我们原先的工作人员要辞退掉,但是我们有签订劳动法,公司没有帮我们买社会保险,这样的话,公司因该给我陪多少赔偿金,有哪位好心人知道的,请告诉我,现在很急,谢谢!明天最后一天上班,后天就是要和公司理论的了,谢谢!
我的工作年限是3年半,06年11月---10年7月1日,请帮忙算下赔偿金,我好找公司赔偿,谢谢!
还有,要是公司帮忙补交了社保的话,公司是不是全部交,还是这么多年了,3年半的社保个人方面该怎么补交,公司给全部交齐的意思吗?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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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4-06
1 缴纳从用工起的社保 这个是强制性规定

2 解除合同的补偿金是一年按一个月计算 不满6个月按半个月计算 也就是3个半月的工资

3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合同规定与你们解除劳动合同的 补偿金是双倍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6-29
1、首先,4个月的经济赔偿金。
2、要求公司补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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