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卖方):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有两种方式,①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征;②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
契税:普通住宅1.5%,非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3%由买方承担;
交易费:6元/平米,双方各付一半;
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土地收益金(卖方)(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核档费:50元/宗。
贷款担保费 贷款额×1% 担保公司
评估费 评估值×0.5% 评估公司
中介费:各个中介公司收费标准不同,建议以中介收费为准。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房管局收费标准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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