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没有结婚生了一个女儿,现在女儿三岁了,都是我一个人抚养的,他从来没有尽过一点做父亲的责任,我想进行民事诉讼,但是我不知道他的现住址,还有他的身份证地址,请问我该怎么办????
我知道他大概的家庭住址,还有他现在所在的城市,以及所做的工作,还有QQ号,我如果到派出所查询的话,要到哪个派出所呢?在深圳的派出所可以吗?
不知道被告人的详细地址,可以该委托律师到公安机关查询被告的户籍登记信息,再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公告送达。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八条 委托及邮寄送达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九十二条 公告送达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 留置送达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八十七条 电子送达
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