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时离婚证要收回吗

如题所述

1、通常,如果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复婚(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结婚(复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

2、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给双方《离婚证》;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

则双方是没有《离婚证》的,只有法院的相关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

扩展资料:

关于离婚当事人申请再婚登记的补充规定

一、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必须经我国人民法院的裁定承认。

裁定承认的,即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

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二、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须出示离婚证件。

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须同时提供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其原配偶的国籍证明。

其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

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

其原配偶是外国公民,或者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

但须经其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其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驻华使、领馆直接认证。

三、持有我国人民法院第一审离婚判决书的当事人申请再婚,须提供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

四、我国驻外使、领馆应按有关规定为经驻在国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过的离婚证件办理认证手续,并为长期或已在国外取得合法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出具或认证婚姻状况证明。

情况特殊者应先报国内审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离婚证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12-11
不收回的,再婚所需要的证件如下,再婚关注下第4点哦:
1、登记人双方有效身份证
(1)身份证信息需与户口本上信息一致
(2)身份证丢失可用临时身份证代替
2、登记人双方有效户口本
(1)集体户口者需要提供集体户口卡原件(集体户口中属于你的那一页)、集体户口封面的复印件(主要是为了复印集体户口地址),然后到集体户口所在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
(2)户口本丢失者可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代替
3、3张2寸近期拍摄的结婚登记照
(1)可现场拍摄,也可提前在照相馆拍摄
(2)在登记现场拍摄需要缴纳20-60元拍照费用
4、离婚一方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者前配偶死亡证明
第2个回答  2020-12-11
再婚时离婚证是不收回的,因为再婚时离婚证已经失去其作用和意义
第3个回答  2020-12-11
再婚的时候,离婚证是不需要收回的。因为这个是属于你个人的证件,办理很多事情都需要离婚原件的,所以你要自己保管好。
第4个回答  2020-12-11
再婚的时候离婚证当然是要收回的,这个时候呢你要把离婚证件都带齐了,然后工作人员才会给您再次办理结婚的登记,这也是本着对你负责任的态度。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