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离婚证可以去派出所迁走户口吗

如题所述

拿起离婚证,先在你这边派出所办准迁证,拿起准迁证去他那边派出所下户口即可 。

一、离婚后户口该怎么迁移

(一)户口分立、迁转

1、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2、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二)申报立户、分户、并户

1、一个家庭中的公民因婚姻、经济独立、居住等原因而不再在一起生活的,必须另有住房可申请分户。

2、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1)原家庭的《户口簿》;

(2)申请分户书面报告;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住址;

(4)房屋证明(《房地产权证》)或单位、居(村)委会证明。

分户地公安分局管理户政的部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当场予以办理。并按规定交纳《户口簿》工本费10元。

3、符合下列条件,可分户自立户口:

(1)属成年子女且搬出另行居住;

(2)居住在合法自有的住宅用途房产内,住宅有规范的门牌地址;

(3)该住址未有他人立户;

(4)除特殊情况外,具备夫妻关系的只得立为一户。

扩展资料:

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迁移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2-02

拿起离婚证,先在你这边派出所办准迁证,拿起准迁证去他那边派出所下户口即可 。

一、离婚后户口该怎么迁移

(一)户口分立、迁转

1、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2、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二)申报立户、分户、并户

1、一个家庭中的公民因婚姻、经济独立、居住等原因而不再在一起生活的,必须另有住房可申请分户。

2、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1)原家庭的《户口簿》;

(2)申请分户书面报告;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住址;

(4)房屋证明(《房地产权证》)或单位、居(村)委会证明。

分户地公安分局管理户政的部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当场予以办理。并按规定交纳《户口簿》工本费10元。

3、符合下列条件,可分户自立户口:

(1)属成年子女且搬出另行居住;

(2)居住在合法自有的住宅用途房产内,住宅有规范的门牌地址;

(3)该住址未有他人立户;

(4)除特殊情况外,具备夫妻关系的只得立为一户。

扩展资料:

迁户口的条件

1、须持有所购房产证,二手房已完成过户)。

2、所购房屋用途为住宅(公寓和商铺不能落户,目前个别地方放开了落户限制,公寓也能落户),房屋产权类别必须为私有。

3、申请人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国内常住户口居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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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拿起离婚证,先在你这边派出所办准迁证,拿起准迁证去他那边派出所下户口即可 。

一、离婚后户口该怎么迁移

(一)户口分立、迁转
1、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2、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二)申报立户、分户、并户
1、一个家庭中的公民因婚姻、经济独立、居住等原因而不再在一起生活的,必须另有住房可申请分户。
2、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1)原家庭的《户口簿》;
(2)申请分户书面报告;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住址;
(4)房屋证明(《房地产权证》)或单位、居(村)委会证明。
分户地公安分局管理户政的部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当场予以办理。并按规定交纳《户口簿》工本费10元。
3、符合下列条件,可分户自立户口:
(1)属成年子女且搬出另行居住;
(2)居住在合法自有的住宅用途房产内,住宅有规范的门牌地址;
(3)该住址未有他人立户;
(4)除特殊情况外,具备夫妻关系的只得立为一户。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6-03-10
可以
第4个回答  2016-03-11
还得要身份证。

还得有户口接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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