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法院已经判决,对方不给钱,几年会失效

如题所述

二年。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1)中止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也是关于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这些规定都适用于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  

(2)中断  

《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至第十九条也是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这些规定都适用于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断。  

扩展资料:  

超过申请执行时效的法律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  

被执行人履行全部或者部分义务后,又以不知道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请求执行回转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该规定,执行时效经过后,债权即变为了自然债权,被执行人提出异议并且法院审查认可的,裁定不予强制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民事诉讼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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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8-01
  胜诉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期间为二年。该二年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如果超过了申请执行期间的,仍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但如果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会裁定不予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四百八十三条 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
  被执行人履行全部或者部分义务后,又以不知道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请求执行回转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8-01
不会失效,可以在起诉,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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