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女方不要孩子不出抚养费还想榨一笔钱怎么办?孩子可以不要她管,但是怎么拒绝给钱双方协议离婚,生有两个儿子加一个抱养的女儿。女方除了生这两个孩子外,没有为家里做其它贡献。一直以来,家里所有的大小开支基本上均由男方负担。
两人没有什么公共财产,不做财产债务分割。男方经济能力勉强过日子,没有什么积蓄,还有欠债。女方之前是家庭主妇,多年未工作,照顾孩子算不上特别尽责,最近一年才上班。女方不要孩子,不愿付抚养费,还要求男方给他十几万作为她嫁入他家这么些年的赔偿费用。
请问这合适吗?讲大道理没用,油盐不进,就知道要钱。该怎样驳斥女方的霸王条款?(我要的是办法,不是随处可搜的照搬的没什么用的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