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里说的私生子,只针对于婚内的私生子。和我男友讨论这个问题,我非常不赞成法律支持私生子的继承权。在古代,私生子没资格继承父亲的财产,如果父亲内院无子,财产充入族中也不会给他。这一点,我和古人的想法一致,我祖上的家规也讲究嫡庶分明,私生子无权继承家产。
我男友说什么孩子是无辜的,孩子无辜,但是势必会伤害到原配的利益。既然知道孩子无辜,那他的出生就是一个错误,为何要生下私生子让他受白眼,名不正言不顺地在这个世界上活着。明知孩子无辜,还生下来,什么心态,如果私生子不能继承家财,我看有几个小三要走这条捷径。凭什么狗男女的逍遥快活,就要私生子成为伤害原配的一把利器?感情已经让原配受伤,连利益都会受损,情何以堪!特别是白手起家的夫妇。
私生子拥有财产继承权,那么原配的一纸婚书所赋有的权益如何保障?岂不是一纸空文?如果私生子只继承第三者的财产我没有异议,自己种的果自己得。有懂法律的朋友请告诉我,我实在是不知法律会如此制定。如果女人有私生子,跑来找男人要财产,我不知道制定法律的那个男人会不会笑的出来。
《婚姻法》和《继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非婚生子女对亲生父母的遗产和婚生子女一样,依法享有继承权。
私生子女等非婚生子女在主张继承权时。
可以亲子鉴定等方式收集、提供具有血缘关系的相关证据。
没有证明关系的证据,则难以被采信。
扩展资料: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
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
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
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继承权
即使是分掉16.5W,我也是不心甘,更何况是那些真正万贯家财的,如果对于那些白手起家就更不值得了。没有那私生子,男人如果死了,这钱都是女方和婚生子,何苦要外人来分。而且这分的财产,好像还是婚后财产吧。如果说婚后财产大部分是女方挣的,那么就更不公平了。
追答朋友,做人不能什么都考虑到自己一方面,私生子他是无辜的,什么对他是公平?婚后财产男主人有权利处理属于他自己的那一份,哪怕是捐给社会…
追问那么这种政策不是鼓励小三们走捷径吗,让社会道德沦丧,风气不正,就是法律的目的?我给你好评,但是我保留自己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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