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人合伙做生意亏了。另外两个写下欠条,这欠条是一个人写的,字和手印由一个人签,两个人具备法律责吗

如题所述

很抱歉 并不具备法律责任,在法律上来说,您只能去找当初按下手印的人。
但在人情世故上,你可以去找当初的三个人去要,如果另外两人不给,您可以上法院起诉按手印的人和另外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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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7-13
这个需要看你们是什么形式的合伙人。又两种:
“普通合伙人”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对合伙企业出资,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对外代表合伙组织,只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亏损,并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如果其中一个人的借款有证据证明是为合作公司用的,那么是有连带责任的。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1
法律讲究客观证据的,如果没有实质性的证据证明借贷责任发生在证据不涉及的人身上,很难追究这个人的借贷责任的。追问

那么如果具备法律责任这个人跑了,找不到人的情况下,该如何做?

追答

起诉法院,要求还款,不还强制执行。但是起诉也有成本的,考虑清楚浪费的人力物力时间金钱划不划得来。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根据你的证据人家做全面的分析。咨询费用,具体见你咨询的事务所或律师

追问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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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6-07-13
你只能找签字的人要钱追问

另一个不具备还钱责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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