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年费1500).今年自驾在外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右大腿股骨突骨骨折,颈椎骨折和颈椎骨折压迫神经受伤。当地交警部门判定事故属单方全责。在当地医院抢救中,发现颈椎神经病情较严重,建议转院进一步诊断和手术。为了方便次日由事发地医院转到本省省会骨科医院治疗,期间治疗及手术费共八万多元。请问大侠,这属于医保范围吗?
是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异地就医,这里是指无第三方赔偿的情况下。既然是就医,为什么不能享受医保。
如果交通事故无第三方责任人赔偿,又无商业意外险,那就是说个人认赔哟。难道手术费也不能报吗?
是什么文件规定的?能给个提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