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当事人的宅基地是单独的,一般会被村里收回(村里进行折价补偿);
2,如果是和父母一起的,批出来的宅基地需要另外缴纳相应的费用给村里(户口已外迁,不能再享受宅基地)。
一,宅基地:
1,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2,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3,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三,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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