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上一家公司我做了一年多了,上个月我是15号离职,16号开始不上班的。公司帮我缴纳了社保,结算工资时要求扣我全额(正常应该是公司缴纳一部分,我自己缴纳一部分),虽然上个月我只做了半个月,但是感觉全部要我自己交不是很合理,请问有没哪条明文规定说不做满一个月公司也要帮员工缴纳社保?
原公司是有义务给个人缴纳当月社保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如果个人在上班领取当月的劳动报酬,也就是工资,就应该缴纳相应的社保,没有表明关于发工资周期的问题。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扩展资料:
一、社会保险缴纳条例
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相关法律责任
第九十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第一百零一条 用人单位无理阻挠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监督检查权,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零二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保险法
您好,但是我是15号离职的哦。我听很多人说,15号之前离职可以不为我购买,15号之后才需购买?
您好,但是我是15号离职的哦。我听很多人说,15号之前离职可以不为我购买,15号之后才需购买?
追答没有这个规定,哪怕你1号离职,当月都必须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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