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份出的一次交通事故,本人是驾驶小汽车,对方摩托车。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上,本人是主责,对方是次责,因为对方有人伤,医院出具的报告为轻微骨损,故一直等对方疗养好了再向保险公司索赔。期间对方确实也没有找过我,但是到现在我想询问下对方是否疗养好可以理赔了。对方找不到了,手机一直停机。想要咨询下,在这种情况下,我是通过法院起诉还是怎样?
保险公司不管,我已经电话咨询过,他必须要拿到双方的所有的发票以后才能够进行理赔。或者保险公司也说过,等一年后,如果还是找不到对方,我可以自行理赔。但是我只能赔到我自己的那部分。也就是交强险的2000块因为是对方保险公司的,所以赔不到。剩余的金额里面,也只能赔给我70%
追答没有必要等一年后。
追问我的车子的保险公司是人保,人保的客服是这样答复我的。谢谢。那我再致电客服问一下。
保险公司不管,我已经电话咨询过,他必须要拿到双方的所有的发票以后才能够进行理赔。或者保险公司也说过,等一年后,如果还是找不到对方,我可以自行理赔。但是我只能赔到我自己的那部分。也就是交强险的2000块因为是对方保险公司的,所以赔不到。剩余的金额里面,也只能赔给我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