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的情况不是很一样,你可以到当地公安机关(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咨询一下,有的可以,有的不可以,主要看当地的规定。有以下事例可以参考:
来信内容:
我原籍是宁乡双江口镇村民,1998年考入长沙明政学院后,户口变成非农业户口,2002年毕业后,一直没有找到工作,回家后户口仍然是非农户口,我现在没有田地也没有工作,希望把户口转成农业户口,在家种地扶伺年迈父母,请问我应该怎样办理?谢谢!
回复:
您好!
依据2009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长沙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放宽城乡落户政策的通知》第二条、进一步放宽长沙市农村的落户政策第一项、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学生落户规定:
1、落户条件:原籍系我市农村生源,肄业或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可将户口迁回原籍落农业户口。
2、所需材料凭证:迁入人凭毕业证(肄业生凭学校处理文件)、长沙市教育局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技工学校学生凭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未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原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证明、落户地乡镇村组同意落户证明意见办理。
3、受理机关:城区由各公安分局受理的报市公安局审批;四县(市)由四县(市)受理并审批。
因此,您的情况不符合办理户口回原籍的规定,不能办理户口“非转农”。
长沙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
二○○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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