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网消息 继去年10月出台楼市调控政策后,我市再下“猛药”稳定房价。市房管局昨天下午发布楼市调控“汉三条”,其中明确规定:从今天起,暂定对我市中心城区商品住房进行限购。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相关登记手续。 至此,武汉成为全国第16个采取限购措施的城市。 限购令 中心城市区供求关系偏紧 “区域性限购令” 意在保持房价合理水平 本报讯(记者马振华)中心城区限购,远城区却不受限,“区域性限购令”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出台的?昨日,记者采访了市房管局有关人士。 武汉房价一年上涨17.44% 据悉,2010年我市商品住房销售均价6184元/平方米,同比上涨17.44%。中心城区商品住房成交均价同比上涨21.57%,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商品住房销售套数113079套,同比减少6.13%,6月份后全市商品住房销量呈不断增长的态势,月均增幅达11.9%,其中10、11、12月份单月成交套数均在万套左右。 对此,市房管局有关人士表示,相对于全国有10个城市30%的同比涨幅,武汉还不算房价上涨过快城市。 “区域性限购令” 调节住房需求 市房管局这位人士表示,此调控措施主要考虑我市中心城区商品住房供求关系偏紧,价格上涨较快,而远城区供应较为充足,成交量和价格较为平稳。通过区域性限购合理调节住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体现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需求,尽可能实现商品住房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理性消费。 “限购令”体现武汉稳房价决心 市房管局负责人表示,我市限购政策的实施,体现了市政府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心和信心,旨在坚决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引导购房者理性消费,稳定市场预期,缓解中心城区供求矛盾和价格上涨的压力,促进商品住房价格保持合理水平。 详情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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