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网友,实习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其针对的是在校学生。 关于实习,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
劳动合同。”但作为用人单位,应该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或与实习生、实习生所在的学校签订
三方协议,按照
《劳动法》的规定,明确实习生的实习时间、工作时间、实习费、实习内容等细节。从网友所述情况看,每天工作十个小时且中间没有休息时间的做法,明显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希望网友明了。诚祝网友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