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地税的起征点是多少?

十多年前,就听地税的工作人员说,月营业额3000元为起征点,2009年12月还是说3000元为起征点,我不知道这3000元除去成本和月1千多元的房租,到底能剩多少!还要交240元的地税!这样的法律、这样的政府是为民着想吗?

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1000~5000;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纳税人营业额达到起征点的,应按营业额全额计算应纳税款。 三年恢复重建期间。重灾县(市)按期缴纳营业税的起征点调整为月营业额5000元。营业税起征点和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意义不同,个人所得税,只有个人收入超过起征点才征税,而且只对超过起征点那部分征税。营业税虽然也是收入超过起征点才开始征收,但是其全部收入都要缴税。比如,某饭店月营业额为6000元,该饭店应该缴纳营业税,且6000元都要缴税。这意味着,起征点调整后,月营业额超过5000元的个体户不会少缴税,但是低于5000元的受益却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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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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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7-30
国家税务总局已经有明确规定:按月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5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7-30
3000元只是一个起征点,也就是说,你的营业额不足3000元的时候是不用缴纳营业税的,但是超过3000元,应该按照3000元的5%缴纳营业税,例如,营业额是5000,那么就是5000*5%=250元,这样计算的,但是如果是2990元,那么就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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