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两年半,缴纳社保,医保,现在老板不满意我的工作,要辞退我,而且不给任何补偿

如题所述

超过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如劳动者没有劳动法规定的种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不得违法辞退。
因此,老板没有正当理由不能辞退你。本来未签劳动可以主张双倍工资,但是已经过了时效无法主张。
但是即便如此,如果诉至劳动仲裁的话,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则可以要求六个月的经济赔偿金。
本人专业律师,请采纳我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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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27
根据劳动合同法,要求企业与你签订无固定期合同;
还可以要求企业支付你满一年之日后在职期间的双倍工资;
根据你目前的状况,你还是提供你在职的证据,如考勤卡、工作证、工资条等,到劳动执法部门,请他们帮你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吧,祝好运!
第2个回答  2013-09-27
额 这下你赚大了,可以要到一笔钱钱哦,不签合同是违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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