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上征信黑名单影响子女。
对子女的影响主要是上学、就业与考试三方面。子女将被限制不可就读学费昂贵的私立学校,就业需要政审的,也会优先考虑别人,父母上征信黑名单的,子女无法参加国家公务员或应征入伍的相关考试。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等。
失信黑名单被禁止的行为:
1、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2、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3、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和政策要求,债务人并非欠款不还就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只有那些具有还款能力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书的人才会被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果经法院追查两次之后,欠款人确实没有任何还款能力的,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会将欠款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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