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毕业的,签了事业单位,当时把户口和档案转到这个单位了,现在辞职了,单位把档案给我自己拿着的,人才中心说不接收自己带的档案,现在该怎么办呀,请求行家指点,谢谢了。
找个人才市场,签订人事代理协议,由人才市场管理档案。
办理人事代理,可以直接咨询人才市场窗口,办理流程要求出具个人身份证明,签订人事代理协议,预交一年的档案费,人才市场收存个人档案。然后,档案放在人才市场保管。当然,人才市场会收每年百来块的档案管理费。
档案本来是不能由个人自存的,不过现实生活中,有些时候会落在本人手上,这档案要是一丢,补办起来非常麻烦。而且,还会影响到干部身份认定,工龄计算等等,如果有意向考公务员,档案更是非常重要。
扩展资料:
存档:
毕业未就业学生
国家对于毕业未就业的大学生的档案,一般采取三种方法:
1、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事局接收。
适合对象:比较适合准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
优点: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
缺点: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
2、把档案留在学校。2002 年国家下发文件,允许毕业时尚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户口、档案留校两年。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
适合对象:适合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优点:学校诚信度较高,代为保管户口关系和档案不收取额外费用。
缺点:毕业生档案留校只是延长了择业期,与学校没有人事隶属关系,涉及人事关系的证明都不能出具。
3、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
适合对象:比较适合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
优点:易于毕业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缺点:由于毕业生与指导中心交流相对少,容易造成信息不畅。
已就业学生
1、把档案转至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
在没有搞清楚用人单位是否具有人事主管权之前,不要把档案转入这个单位,应该把档案转递到这个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去。个别没有档案管理权的单位会把学生的档案弄丢了或是扣住不放。
要询问清楚用人单位的性质。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他们或他们的主管单位是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接收档案。其它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是无人事管理权的,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来接收学生,学生的档案要放到人才中心去。
2、把档案转至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 如果接收你的单位不具备档案管理权,那么你的档案就应该“落户”于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这种方式通常需要收取一定费用,一般每年一百二。
人才服务机构是什么性质的机构?在编制上,它属于事业单位,在运行上,则实行企业化管理。但实际上,它履行着部分行政职能,提供的“服务”具有明显的行政属性。这种“半官半商”、“亦官亦商”,在“官”与“商”之中左右逢源,模棱两可。不少地方人才中心的负责人坚持:“补齐代管费用及相关手续后,再提供人事服务”。
档案的转递是有规定程序的,在离开学校之前最好弄清楚你的档案在什么时间被转到哪个地方去了。在现阶段,主管学生分配的单位没有统一,有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局、专门的分配办等,而且档案转进转出比较麻烦,最好一步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