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上级不批直接走人能拿到工资吗

上级不签辞职单并含糊其词的应付我说做完手上的两批货再说,如果我只做完一批就走会扣我工资吗?如果扣了该怎么办?

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上级不批直接走人能拿到工资,并且是双倍工资。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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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11
克扣你工资,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投诉!

劳动争议完全可以自己处理,无需请律师,我是专职劳动仲裁员,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解决问题有所帮助,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大家可以HI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2个回答  2013-09-11
这是私企中常遇到的问题,你实在想走,老板一定不会给你钱,但是你又不想再做,那你最好去找劳动者权益保障部门或你所在地的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联系,请他们帮忙!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22
你要当着几人的面.把辞职书给他,他批不批是他的事,你交你的辞职书,如果到时不给结工资,就去社保或劳动局.他们肯定会问你交辞职书的时候有没有看到,到时让这几个人给你做个证,就行了.最怕的是有些人不敢做证.当然了,你一去劳动局,公司肯定会给你批辞职书的,可是还要等一个月才能走.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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