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房子,房产证是兄弟二人的名字,因弟弟孩子上学过户给了弟弟,啥协议书能够保证哥哥的合法继承权?

如题所述

协议中应当明确房屋为父母的共同财产应当签订协议,承认如下条款;本人与弟弟承认房屋为父母的共同财产,虽然不动产登记在哥哥弟弟名下,而且登记在哥哥弟弟名下的行为不视为对哥哥弟弟的赠与。现今为方便弟弟家孩子上学,特将房屋变更登记在弟弟名下,此行为仍不能改变父母实际出资购买房屋的事实。原因在于如果不承认实际出资人为父母,那么可能父母拿不出证据证明房屋的出资证据,而且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如果进行权力推定的,可能认定归房屋登记人所有,现要变更登记在弟弟名下,此种行为纯在赠与的可能性,所以特在条款中认定房屋为父母的共同财产,以避免争议,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在被继承人死亡或者宣告死亡时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法律规定如下;第二百九十九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依据本条规定,赠与人对赠与财产承担责任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无论赠与是否附义务,只要赠与人有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之情形存在,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均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如无第一种之情形,赠与又没有附义务,赠与人对赠与财产的瑕疵不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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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7-15
继承权是个比较麻烦的东西,不如趁父母在,直接把房产分割了,当然不论怎么分都要保证父母的居住权。
第2个回答  2020-07-15
既然过户给了弟弟,也就是房产证上是弟弟的名字,父母的房子也就是有弟弟继承了,作为哥哥就没有继承土权了。再怎么协议都没用,除非你弟弟同意,但是你弟弟的家人会同意吗?
第3个回答  2020-07-15
继承权保护不了。现实点直接让他把一半房子的钱给你就得了。分期付款也行。
第4个回答  2020-07-15
找律师去问,或者直接让你弟弟按市价拿一半的钱给你,没钱让你弟弟弟媳两个人共同写一个欠条指名是买你房子的钱。抓紧时间,毕竟你这个房子已经过户给你弟弟了,如果他不承认有你的一半,你没证据还真不好说,实在是没证据,可以先电话录音在你弟弟没有防备的情况下证明这个房子有你一半的,只是为了他孩子上学先过户给他的,这个也是证据,否则人心难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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