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父亲的唯一一套搬迁住房77.4平米,是爷爷奶奶去世留下的遗产(因为父亲是兄妹五个里最困难的,夫妻双方下岗,我母亲常年有病。父亲也是唯一一直赡养老人到去世。其他的兄妹都有好几套住房也都有正式工作,家庭状况非常好)。爷爷奶奶去世的时候没有立下书面遗嘱,但是有口头说明。可是父亲的二个和大姐不认可(其中父亲大哥和二姐认可不争房产)。法院经过终审判决把房屋所有权判给父亲,父亲要支付给其二个和大姐每人37000.00元。但是父亲没有能力一次性支付(父亲没有工资1800.00元)。父亲答应每月支付给他们1000.00元,他们两个不同意。因为每月只有这些钱还要保证一家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只能支付这些。法院执行局已经把父亲拘留了15天,理由是父亲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是父亲按月给钱,他们不要,不是我们拒不执行)。现在法院执行局找到父亲,通知父亲如果还不还款就要强制执行拍卖这唯一的住房。这样可以吗?上次拘留父亲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