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外地人在上海有社保卡的在上海看病能报销吗

如题所述

可以报销的。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
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

    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

    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转诊转院结算:

    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

    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

    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 。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12-11

外地看病医保怎么报销?

第2个回答  2013-01-17
只要你有企业为你缴纳了上海的医保就可以了。你那张应该是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专用卡。
可以使用卡内资金药店购药或者看门急诊。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外来从业人员在上海参加城保,城镇户籍的,单位给缴纳城保五险;农村户籍的,单位给缴纳城保三险,都包括医保。但是,前者可以享受门急诊、住院和急诊留院观察、门诊大病和家庭病床报销,而后者如果是按照过渡期办法交,医保个人负担比例为1%的,不享受门急诊、门诊大病和家庭病床报销,但是可以享受住院和急诊留院观察报销。当然,医保卡里的钱,二者都可以使用。另外,缴费期间,在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可以直接刷卡报销医保负担部分。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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