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12-28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九条对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实践中一般都由当地劳动行政部分归口管理。
关于仲裁申请,同样依据该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实践中,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一般要有比较确切可靠的证明存在劳动合同法律关系的证据。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