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是已故父亲的名字,现拆迁不办理户主更改手续,会有什么影响?

现在房产证上是我父亲的名字,父亲已去世,家里有母亲,祖父及我三口人(我爷爷的户口在我们家),我们村要搬迁,村委会要更改房产证所有人,需要我们三个人的身份证,祖父的身份证在我大伯那边,因为种种借口,大伯不肯把我祖父的身份证拿出来,请问如果不更改房产证户主的情况下,对以后搬迁房屋赔偿问题有什么影响?

没有影响。父亲去世后,其遗产应当根据继承法按照遗产顺序继承。

遗产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扩展资料:

拆迁补偿方式: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1)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2、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

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继承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21

没有影响。根据继承法按照遗产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扩展资料

拆迁补偿继承

1、公房:不存在继承的问题。承租人去世后,由其同住人继续使用,同住人的认定一般以户口为依据。有了户口,并且符合应安置人口的标准,就有补偿。

2、私房:依《继承法》发生法定继承。如果另一半也不在,则子女可以等额继承。房屋上的补偿以对房屋的共有权份额为依据;人头上的补偿则以户口为依据。

遗产继承

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 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拆迁补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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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不给的话,以后的房产下来还是你父亲的,你们无法买卖,要是想买卖就的先过户到你母亲,或者你母亲放弃继承都过户到你的名下,然后才可以买卖的,前提是你爷爷也有一部分继承权的,所以很麻烦的,建议还是协商解决把毕竟是亲戚吗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5-29
有没有遗嘱?如果有遗嘱可以拿遗嘱到房产交易中心过户!没有遗嘱就要所有的继承人写放弃权利声明,然后由一个人办证过户!有些地方拆迁是按人头分钱的,所以不给你们过户,是违规的操作!
第4个回答  2013-05-28
不给你可以挂失,大概半个月就能有新的身份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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