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在法治社会里,排除军事技术的进步、立有二等功以上功勋和薪资增加情况以外,对于当兵三年兵跟五年兵,除了士官等级有初级提升为中级以外,其它是没有什么区别的;特别是退役到地方的安置是没有什么区别的。
一、当兵三年兵跟五年兵的士官的提升:
依据国防部官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规定:
第十九条 士兵军衔的授予、晋升:
(一)兵:服现役第一年的义务兵,授予列兵军衔;服现役第二年的列兵,晋升为上等兵。
(二)初级士官:上等兵服现役期满选取为初级士官的,晋升为下士;下士期满3年继续服现役的,晋升为中士。
(三)中级士官:中士服现役期满3年选取为中级士官的,晋升为上士;上士期满4年继续服现役的,晋升为四级军士长。
二、当兵三年兵跟五年兵的士官的退役安置:
依据2010年8月1日起施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十二条规定:
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本人申请,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有利于退役士兵生活的原则确定其安置地:
(一)因战致残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是烈士子女的;
(四)父母双亡的。
三、希望已经服役五年的士官,能够正确对待自己,在部队需要的情况下继续服役到10年后,再行退役,那么就可以有转业安置的资格。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规定:
四、退出现役的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转业安置:
(一)服现役满10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二等、三等伤残等级的;
(四)服现役未满10年,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四)项情况的;
(五)符合退休条件,地方需要和本人自愿转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