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胜诉了,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律师费吗?

离职两个多月了,工资拿不到,去劳动局投诉,对方不承认存在劳务关系,下一步就申请仲裁了!我收集不到证据,所以想请个律师代劳,如果仲裁赢了,能要求对方负担我方的律师费吗?

如果在双方签订劳动和合同时,没有将律师费列为违约赔偿内容中,那么法院不会判决对方承担律师费。

原告在起诉时须提交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合同和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律师费发票作为律师费支付的证据。但是支持的具体数量会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根据案件性质酌情支持,通常法院会支持“合理”的律师费用,而并非全部的费用。

关于律师费的承担问题,我国的诉讼费用的制度并没有将当事人之间的诉讼费用负担作为调整对象,而仅关注于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成本负担。

因此,若协议中未明确律师费,法院判决对诉讼请求中的律师费是不作处理的。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只要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则在起诉或仲裁时,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法院支持。

在拟定这样的违约条款时,须特别注意必须明确写明“律师费”,其他如“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均属约定不明确,可能不会得到关于律师费的支持,法院对此约定的审查非常严格。

拓展资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收费规定: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七条 政府制定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必要时可以实行听证。

第八条 政府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律师业的长远发展,收费标准按照补偿律师服务社会平均成本,加合理利润与法定税金确定。

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9-16

劳动仲裁胜诉了,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律师费。

当事人主张用人单位承担律师费的,应当提交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和律师费发票。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一般会行使自由裁量权,按胜诉比例裁判用人单位应承担律师费的具体数额,但最多不会超过5000元。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

第五十八条 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案件,劳动者胜诉的,劳动者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用可以由用人单位承担,但最高不超过五千元;超过五千元的部分,由劳动者承担。

并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每个阶段都是最高不超过5000元,而是劳动争议处理整个过程中(包括仲裁、诉讼、执行等阶段),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法院裁决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的总额上限不超过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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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9-17

劳动仲裁胜诉了是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律师费的,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劳动行政部门,其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是代表劳动行政机关实行行政执法;而劳动仲裁的执法主体是依照国家劳动立法建立的特定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及用人单位三方面的代表组成。

劳动监察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依照法定的行政职权主动进行,不需要相关人提出请求。

而劳动仲裁机构则是受理劳动关系当事人申诉的劳动争议案件,需先提出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才能受理案件,否则,仲裁部门不主动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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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09-16

一般是不会支持的。

一、申请仲裁。

二、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自动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四、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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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3-04-04
深圳的可以,其他地方可以不。

并且深圳是最高5000元;比如你申请了2万,最后支持了1万,那5000律师费只能要求对方承担2500元了。

劳动案件,你也可以不请律师,自己处理。

《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
第五十八条 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案件,劳动者胜诉的,劳动者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用可以由用人单位承担,但最高不超过五千元;超过五千元的部分,由劳动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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