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目前中国的同性恋人群是处于绝对的弱势的,所以其实还上升不到对社会的影响好坏。但如果一定要说的话。
先说利部分:同性恋人群(以下简称G)其实多数都是很优秀的,这是绝对的事实。原因很多,诸如童年时不能或不敢认同自己导致的严于律己或苛求自己一定要上进。另也有些不易证实的说法是G都很有品味,有天赋。世界顶尖的服装设计师多为G就很能侧面说明了,也包括
文艺复兴时期的多位大家
米开朗基罗一干大师们。所以G从其能力素质上来说其实是对社会的建设,对文明的推进有着略大于平常人群的贡献。
而弊端部分:G在中国环境下长期压制自己情感,隐藏自身身份。所以终归要常常发泄式的爆发出很多骇人听闻的行为,除此,潜藏在社会上的G也时不时将手伸向普通男人从而制造出很多丑事,但再被压抑的情感也终归需要一种疏解方式的,并不怪他们。但弊端最大的是,很多G迫于传统观念,家庭压力的影响选择结婚,婚后和妻子的生活自然令他们苦不堪言,但另一方蒙在鼓里的女方更是不知一个怎样扭曲的婚姻和家庭等待着她,这就是人们说的“
同妻”,所以其实说起G对社会的危害而言,最大的莫过被迫结婚,承受痛苦的同时又会毁掉另一个女人的一生。其次是ADIS病毒的传染,但其实宏观角度来看他们也只是个普通携带群而已,只是传染率高点。所以也不必一定非要将
艾滋的传播归咎于他们,让他们成为ADIS的代名词。
所以总得来说,与其他任何事一样都有利弊,但利弊的大小还不至于影响社会。
但值得呼吁的是,既然我们的知识已经普及到人人都知道那只是
性取向的不同,我们为什么不能接受他们。一些G身上所发生的所谓变态的行为,其实往往都是因为社会的重压使得他们只能偷偷行动,导致了很多被挤压变形了的情感错误的蔓延到错误的对象身上。其实假如真的能达到一个没有歧视的社会程度。他们堂堂正正的追求同取向的人,对于平常人他们都不会去打理的。
一部同性
婚姻法对任何人都无害,为什么要反对? 如果仅仅只是站在一个社会风气,国邦体面的高度来驳斥,可代价是每天都有无数G人群饱受苦难,每天都会诞生新的同妻,新的扭曲且注定不会美满的家庭。呼吁人们的宽容,呼吁人们的理解。撑同志,反歧视。正确认识G人群,早日颁布同性婚姻法。这才是G与社会最直接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