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情况:中共党员(已转正),个人户口和档案都在学校(非家乡),打算回家二战考研。为了应付学校的就业率,只在“毕业生就业证明”上托关系盖了某公章,并没有签“就业协议书”(即没有填),不久前刚办了学校档案托管。我对以下这些问题都很小白,希望知情人士耐心解答。
我的问题:
1,没签的就业协议书,那么是还给学校,还是自己保留?及这两种选择的后果。
2,报到证是不是每个应届毕业生(并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都有?不管你找没找到工作?这个证是哪个单位发的?是学校?还是将要报道的单位(比如说考研考上的另一学校或者原籍的某工作单位)?
3,假如二战考研考上了,需要调档,调档函是谁开的?我需要回原学校办什么手续?找哪个部门(托管中心或就业中心)?调档所花费的一般时间期限?假如没考上,打回原籍又需要办什么手续?说出具体步骤
4,我的户口,档案和党员关系都托管在学校,这是不是就叫暂缓就业?暂缓就业期间是不是可以保留应届毕业生的身份?那是否意味着可以以应届生身份考国家公务员?
5,我是正式党员,转组织关系还需不需要学校介绍信?党员档案和个人档案是不是一起转出的?个人档案,户口,党组织关系是不是都在一个地方比较好?
P.S.不要粘贴!不要敷衍!这个问题至关重要!我的辅导员压根就不靠谱,问她问题她还不耐烦,而且解答也模棱两可。对于此类不负责的人严重鄙视!
对于我的问题,说出一般的解决方案即可,不要用“地方不一样政策也不一样所以不好回答”来搪塞。总之这人事上的东西都是国家规定的,按国家标准执行总没啥大问题吧。
还有,干部身份是怎么回事? 初级职称呢?暂缓就业有没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