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图书馆读者可以自由入馆,凭借阅证在各借书处借阅书刊资料,凭借阅证、阅览证或阅览票在各阅览室阅览。
在一楼大厅办证处办理借阅证。 办理普通借阅证、参考借阅证需持本人身份证、军官持军官证,交纳保证金100元(参考借阅证400元),年度注册费25元,证卡费10元,合计135元(参考借阅证合计435元)。持普通借阅证、参考借阅证既可借书刊也可在各阅览室阅览(普通借阅证只能借中文图书/期刊),不能进入自修室。使用期从办证之日起到次年该月该日止,期满需在办证处办理注册手续,交纳年度注册费25元。 办理年度阅览证需持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户口薄、学生证,交纳年度注册费20元,证卡费10元,合计30元。持此证只限在各阅览室阅览,不能进入外借室阅览,不能进入自修室。使用期从办证之日起到次年该月该日止,期满需在办证处办理注册手续,交纳年度注册费20元。 办理阅览月卡需持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户口薄、学生证,交纳月度注册费及证卡费共计10元。持此证只限在各阅览室阅览,不能进入外借室阅览,不能进入自修室。使用期从办证之日起连续30天,期满作废。
普通借阅证每次可借2册中文图书或期刊,参考借阅证每次可借2册中文图书/期刊或1册外文图书,中外文图书借期21天,可以续借一次,期刊借期10天;65岁以上的老人及残疾人持普通借阅证每次可借4册中文图书,借期2个月。期满前请及时还书。
特种文献阅览要另外收费 (1)善本古籍:2元/册/天。 ⑵普通古籍与近代文献:1元/册/天。 ⑶港台与艺术图像资料:1元/次。
陕西省图书馆实行借书超期罚款制度
借书超期罚款有哪些规定? 答:①未在规定还书日期内还书的,实行超期罚款。超期一天中文图书每册罚款0.10元,外文图书每册罚款0.20元,期刊每册罚款0.10元。为方便读者,罚款累计不足5元时,可暂时不交,并可继续借书。但罚款累计超过5元时,须交清罚款后再借书。为了不造成超期罚款,诚请各位读者注意图书到期时间,及时清还。②未提前一个月注册而借书的,必须在注册日前还书,此时的借书期限不是一个月而是借阅证的有效使用期,超过借阅证的有效期一天,按借书超期一天的罚款标准执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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