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现行财税规定,职工教育经费无需计提,发生时据实列支。如果超出税收相关规定比例(前者为工资总额的2%,后者为工资总额的2.5%),超出部分应予调增应纳所得税额。
2、计提工会经费时,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贷: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3、实际发生职工教育费用时,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
贷: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等
扩展资料:
其他应付款科目设置
企业应设置“其他应付款”账户进行核算。该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贷方登记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方登记偿还或转销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月末,余额在贷方,表示企业应付、暂收的结存现金。本账户应按应付、暂收款项的类别设置明细账户。
会计处理
企业发生各种应付、暂收或退回有关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管理费用”等账户,贷记“其他应付款”账户;支付有关款项时,借记“其他应付款”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采用售后回购方式融入资金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回购价格与原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应在售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按照合同约定购回该项商品等时,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其他应付款
这两项不应该是应付职工薪酬下面的二级科目吗?
追答不是。福利费才是”应付职工薪酬下面的二级科目“。上述两项费用计提基础是企业工资总额,但不是说计入应付工资。
追问这个是我们课本上面的,是按照应付职工薪酬写的,而且各个部门的费用都单列了出来。但是我在网上看到的都不是这样的。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书上说的是新准则的规定,也是个过渡性科目,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缴纳或使用时再核销。
如,使用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贷:库存现金 等
核定上缴金额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贷:其他应付款—上缴工会经费
实际中,很少有这么麻烦的,直接在发生时计入相关账户,而不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账户过渡一下。这样记录有个好处,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比较方便。
如果是作业,还是按书上说的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