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程序怎么走

如题所述

通常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对方拒绝履行的,则可以向调解单位申请调解,如不愿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发起仲裁申请;如针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程序为:
1、申请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的仲裁申请;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当天起的5天之内,决定是否要受理;
3、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确认受理仲裁申请之后,会在5天之内将仲裁申请书的副本送给被申请人;
4、仲裁庭一般会在开庭的前5天,将开庭日期、以及地点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双方当事人;
5、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该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接受受理仲裁申请的45天之内结束,如果案情较为复杂的可以延期至15日。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 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 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2-07-16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怎么走具体如下:
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劳动仲裁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被申请人的工商信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等,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劳动仲裁委提交书面申请,仲裁委员在收到申请书后,一般会在7天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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