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8-02-02
婚姻法 第一条 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四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九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十三条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这几条规定没有矛盾冲突,人民群众不要故意制造抵触。每个人都有为建立家庭、家庭发展做贡献的重任,还有每个人应该对自己的孩子负法律责任,即孩子不是孤立的,父母的东西都与孩子有关系。两个方面都可以使夫妻共同财产概念不复存在,趁早别强调夫妻共同财产了。